公告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士班、碩士班肄業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。

    

中華民國113 03  26  

  112學年度第學期學士班、碩士班肄業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。 

   

一、國立臺灣大學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,在學生修業期間學業總平均排名在全班前十分之一者,並經本系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皆可申請。

二、國立臺灣大學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,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各該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全班(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,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,並經本系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皆可申請。

三、請於113417日中午12:00前將申請書、成績單、推薦書交至系辦公室。

四、「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及「逕修博士學位申請書」請由研教組網頁逕行下載、「國立台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請至本系網頁下載。 

附加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