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獎學金名額:清寒助學金及成績優良獎學金各一名二、獎學金金額:每名新台幣30,000元三、申請資格:
四、申請期限:111年9月16日(五)中午12:00前截止。五、申請方式:相關證件請逕寄或送至系辦公室。六、繳交證件: 1.江政憲先生獎助(清寒/成績優良)學金申請書。 2.國立台灣大學學生證影本。 3.大學部歷年學業成績單乙份(含排名資料),並檢附上學年操行成績乙份
備註:受領人不得於該年度申請本系其他獎學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