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2 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

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:

以下程序請於1/31前完成。

1. 請有意願同學,先行至系統內填報個資及專長,表達參與意願。系統網址:https://my.ntu.edu.tw/internApp/
2. 並準備以下紙本資料:

  • 本學期『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』
  • 111年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  • 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、成績單、存摺影本。
  • 可參與服務學習之時段(每週七小時)。

注意:

有關助學生所得計算部分:務必請同學繳交父母+本人國稅局111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,

111年報稅資料(其中並無他類所得,會造成列計不公平)

另已取得政府單位核發之113年度低收.中低收.特殊境遇家庭證明(有效期限應至113630)同學,

因公所已先查核過家戶所得,故檢附上開有效期間之證明即可不用再附111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
遴選結果於開學前另行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