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申請資格:(1)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(本籍生優先) (2)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(GPA)3.5以上、「無不及格」科目,且無任何懲處紀錄。(3)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者(*一旦申請獲獎本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學金) 。(詳如附件-獎學金申請辦法)
2. 申請文件
有意申請之同學,請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,收件截止日:112年9月12日中午12:00。